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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开出首张“限塑”罚单  

2008-06-05来源: 浙中新报阅读:
  • 核心提示:

6月4日,义乌市工商局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大超市、商场、药房和集贸市场等进行检查,并对一家药房开出了首张“限塑”罚单。

    为了了解经营户是否严格执行“限塑令”,义乌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在前一天对城区的一些超市、商场、药房等进行了检查,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相关产品。通过暗访发现,目前义乌城区的各大超市、商场都能够自觉履行“限塑令”的要求,基本上以小塑料袋每只0.2元、大塑料袋每只0.3元的价格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袋。同时,塑料袋的购买费用也在相关的购物小票、发票等票据上有所体现。

    而在一些小型的药房和日用品杂货店,许多经营户仍很主动为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在义乌市绣湖西路136号某药房,在执法人员购买了一些消暑用品之后,店员仍无偿提供了几只塑料袋。

    在昨天上午对绣湖西路136号某药房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家药房的柜台边仍然悬挂着不少塑料袋,整个药房内也看不到有关“限塑令”的宣传资料和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标志,相关票据上也没有发现任何有偿提供塑料袋的记录。

    在问及是否了解“限塑令”时,该店负责人说:“我们在报纸上看到过‘限塑令’的,就是觉得6月1日刚开始实施,再用几天也应该没有关系的。”

    最后,执法人员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该药房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义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限塑令”没有过渡期,商家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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