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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合同加入易忽略环节 购房者多了一道屏障 

2008-07-08来源:浙中新报阅读:
  • 核心提示:

为了进一步保护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2000年版)》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对新版购房合同进行公示。专家认为,新版合同把一些市民容易忽略的购房注意事项加入了文本,进一步保护了购房者。

    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较2000年版,有了更进一步的细化。不仅新增了“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和“前期物业管理”,而且还对商品房交接、计价方式、交付条件等款项做了细化。

    相比2000年版,合同中新增加了关于“用水、用电、用气、道路等”是否具备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也就意味着,以后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查看房屋验收合格相关证件,还可以查看这些配套设施的相关验收证书。

    此外,新版合同新增了“抵押与相关债权债务”一款,保障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说,修改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把一些市民平时会忽略掉、或者不太了解的层面在合约里作详细约定,一方面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购房市民杜绝了一部分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导甚至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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