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物价局联合省建设厅发文:今年9月1日起,江苏省将放开商品房销售代理费、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记者随即拨通了浙江省物价局的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也将出台相关政策,具体时间还没确定。
浙江将实行“中介费自行调价”政策
“今年三四月份,我们就在南京参与房地产中介相关管理办法的讨论,对于中介费是否实行自行调价的问题,现在国家原则上由各省自行安排。我们内部商议也基本确定应该实行自行调价政策。”浙江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各省基本也赞成自行调价政策,但是有些地方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所以浙江省一直没有实施。不过,浙江省应该会实施,但是要等国家政策出来之后,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据了解,2007年2月1日,杭州市物价局发出《杭州市房屋经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意味着中介费征收标准的上调。目前,杭城各中介的收费标准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1%,50~100万元(含100万元)0.7%,100~200万元(含200万元)0.4%,200万元以上0.25%,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据房产中介相关人员表示,中介费在上述标准中上下浮动,中介费打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目前杭州多家品牌中介还未听说中介费要实行自行调价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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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平淡,中介公司门可罗雀。 |
“自行调价”政策是把“双刃剑”
当记者向中介公司提及“中介费是否实施自行调价”的问题时,不少中介公司反应冷淡。
而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项政策是把双刃剑。通常,一些年纪较大的客户为了省事,往往会选择通过中介成交二手房。政策一出台,中介费就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而中介竞争本来就比较激烈,加之今年行情又比较差,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中介的业绩,所以,省物价局也一直在征求中介的意愿。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看,他认为,那些平时喜欢通过网络找房、跳开中介来成交二手房的年轻人,得知中介费有了较大的协商余地后,可能会转向选择中介,毕竟买房卖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对此,华邦地产信息管理部主管郑建说道,是否实施“中介费自行调价”政策只是一种形式,中介费打折原本就是常事。对于为了减少中介费而选择小中介的客户来说,现在更应该注意交易的安全性。近阶段不断有小中介关门退市,后续服务很难有保证,而服务恰恰是中介最重要的砝码,这也是品牌中介立于不败之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