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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江南四区上演夜市闹剧 

2007-12-26来源:金华日报阅读:
  • 核心提示:

    在义乌,人们一说起市场就兴奋,一提到摊位就冲动。这不,不久前,该市江东街道南苑社区江南四区(位于下傅村)要办一个马路夜市的消息一传出,想要摊位的人便蜂拥而至。小小的马路夜市,八字还没一撇,却已有4000多人报名,报名者所交纳的摊位保证金等费用总数达500万元左右。

    夜市未开张就被禁

    这个设想中的夜市计划设在社区内的一条道路上。这条道路位于江东街道南苑社区江南四区与下傅村交界处。因为道路的一侧归南苑社区管辖,一侧归下傅村管辖,所以南苑社区与下傅村商定夜市由双方合办,两家又把有关筹办夜市的具体事务发包给下傅村几个村民。

    因为该夜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反了《浙江省商品市场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9月5日,义乌市创建办、市场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工商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夜市开业。

    在此之前,夜市已经完成了摊位抽签等程序。有关部门的通告发布后,夜市筹办者开始向报名者退还保证金和摊位费。

    据报名者吴女士等人反映,到目前为止,夜市筹办方仍没有退回他们交纳的报名费。夜市筹办方的一些做法更让他们难以接受。

    报名费至今没退

    吴女士告诉记者,在抽签并交纳摊位费后没几天,夜市筹办方就给她打电话,说夜市批不下来,让她去退钱。但筹办方只退还了摊位费。至于每号30元的报名费,筹办方称过些日子再说。此后就没了音讯。后来,南苑社区领导公开承诺,答应由其负责退还全部摊位费和报名费。一段时间后,她托人到社区去退钱,社区领导又说,报名费的事他们不管。

    南苑社区居委会主任朱先生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还有四五个人的保证金或摊位费没退,报名费则一个都没退。他们也从来没有承诺过负责退还报名费。

    他解释说,因为创办夜市是社区牵头的,所以他们承担了善后事宜。但承包者称,为筹办夜市前期投入七八万元钱,负责收费的人还丢失了4万元钱,所以,承包者交出来的钱不够退款。为此,有关各方协商决定,社区与下傅村各承担20%费用。现在,社区已经拿出应承担的费用了。

    他说,直到现在,承包者没有把有关报名费的资料与账册交出来,再说他们也没有钱,所以没法清退。

    质疑一:为何一人报多个名?

    这次夜市筹办方拟推出376个摊位,但想要摊位的人太多。于是,筹办方决定采取抽签确定摊位的办法。允许一个人可以领多个号,且数量不限。领的号多,中签机会就高。为了提高中签率,一人报多个名的现象非常普遍。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就报了8个名,她的小叔子报了10个名。

    该市城西街道里界村,有60余户村民合计报了700多个名。

    据了解,最后共报4000多名。其中59个烧烤摊位共报了近2000个名。因为报名费一般都不退,因此有读者质疑,筹办方这一做法是为了多收报名费。

    朱主任告诉记者,按照他们的规定,一个人只能报一个名。但他们没有禁止代他人报名的做法,所以有些人拿了其他人的身份证来报名的情况也是有的。

    但吴女士不同意这种说法。她说,她一人报了8个名,但报名时组织者并没有要她出示身份证,更没有要求她提供8个人的身份证。而且,组织者给她出具的报名费收据上写的也是她一人的名字。

    质疑二:未经审批就报名?

    据了解,下傅村村民早就得到了夜市批不下来的消息,并于8月底起开始从筹办方那里退回了报名费。但筹办方一边在向本村人退还费用,一边向更多的人收取报名费。9月1日,筹办方开始收取保证金。知情者说,烧烤、水果摊位的保证金为每号2000元,日用百货、服装等摊位为每号3000元。因为交钱的人太多,交保证金持续了好几天。

    在收取了保证金后,组织者开始抽签。中签者交纳摊位费和卫生费。吴女士告诉记者,开始时筹办方说先交一年的摊位费,后来又说要两年一起交。她和亲友一共中了两个签,这样交了12000元。她说,交了摊位费后,筹办方与她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上筹办方只盖了一个夜市委员会的公章,也没有留联系电话。当时她觉得不太正规,但心想夜市是社区出面办的,所以也就信了。

    那么,明知道夜市批不下来,为什么筹办方不立即停止报名和收费呢?

    朱主任告诉记者,为办夜市的事他到该市创建办去过。创建办答复,夜市不能办。回来后,他把承包人叫过来,要求对方停止报名,但事实证明,对方并没有马上停止。他说,由于当时社区换届,事情比较多,所以在告知承包人停止报名后,过问较少。承包人为什么不停止收报名费,可能是承包人以为通过努力,可以把夜市批下来。

    先招商后审批的做法应反思

    按规定,开办市场包括夜市,必须先审批后招商。没有得到批准即招商,才造成上述被动局面。那么,南苑社区为什么没有经过批准就把创办夜市的经营活动发包给私人并许可其对外招商呢?

    朱主任解释,虽然按规定创办夜市必须审批,但事实上做不到。他说,当地几乎每个乡镇都有夜市,这些夜市基本没有审批过。他说,江南四区夜市之所以没有办成功,原因是下傅村内部有矛盾。如果没有人出面反对和举报,夜市不见得一定办不成。

    他说,社区出面筹办夜市,主要是由于经费紧张。其他兄弟社区都有大笔房租等收入,他们社区不但没有房租收入,每年还要付出7万多元钱租办公用房。他们平时了解到有很多人想找摊位,于是想到开办夜市。

    有关人士指出,江南四区夜市没有批准,不能对外招商,因此必须退还已经收取的各项费用,亏损、没有钱等不是拒不退还报名费的理由。

    (本报记者唐伯余 文/摄)

    左上图:就是这条并不显眼的社区道路,竟让一些人起了办夜市的念头。幸亏当地政府及时制止,这个非法的夜市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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